悬赏公告
01
案号:(2016)桂0305执1060号
被执行人:黄晓
身份证号:45030519680511****
户籍: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36号2单元301室
执行标的:2244084.53万元
奖励金额:申请执行人自愿向举报人提供人民法院实际执行金额的30%
02
案号:(2016)桂0305执1060号
被执行人:赵景熊
身份证号:45030419710215****
户籍:广西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号公园1号楼1-3-2号
执行标的:2244084.53万元
奖励金额:申请执行人自愿向举报人提供人民法院实际执行金额的30%
03
案号:(2016)桂0305执1060号
被执行人:罗文政(暂无照片)
台湾居民往来大陆的通行证号码:001739***
户籍地:台湾桃园县杨梅镇中山里自立街349号
执行标的:2244084.53万元
奖励金额:申请执行人自愿向举报人提供人民法院实际执行金额的30%
04
案号:(2016)桂0305执1060号
被执行人:邓康明
身份证号:45030419710915****
户籍: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湖光路6号2号楼2-2-2
执行标的:2244084.53万元
奖励金额:申请执行人自愿向举报人提供人民法院实际执行金额的30%
05
(2021)桂0305执1984号
被执行人:秦志钧
身份证号:45030419710829****
户籍:广西桂林市象山区瓦窑西路二巷11号63号1单元102室
执行标的:支付申请执行人贷款本金1.5万元,利息3万元
奖励金额:提供线索的标的财产的10%(只有在现金收回后才能支付奖励)
06
(2021)桂0305执1983号
被执行人:何美玉
身份证号:45232419800507****
户籍:广西永福县广福乡鸡石街26号
执行标的:8万元
奖励金额:提供线索的标的财产的10%(只有在现金收回后才能支付奖励)
07
案号:(2020)桂0305执1097号
被执行人:宋敏
身份证号:45232419770728****
地址:灵湖路58号,广西兴安县兴安镇
执行标的:本金2万元,利息5万元
奖励金额:提供线索的标的财产的10%(只有在现金收回后才能支付奖励)
08
案号:(2020)桂0305执1098号
被执行人:张生
身份证号:45232419821219****
地址:广西省兴安县湘丽镇源河村委会大江边村114号
执行标的:本金2万元,利息5万元
奖励金额:提供线索的标的财产的10%(只有在现金收回后才能支付奖励)
举报方式:电话或邮寄举报,现场举报
邮寄地址:广西桂林七星区七星路85号桂林七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
现场报告: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
举报电话:0773-5827309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获得奖励:1。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; 2.报告的财产属于被执行人提供、被执行人申报的,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;3。举报人以非法或者不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; 4.举报人是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,包括正式警察及其他非正式人员及其近亲属; 5.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方便取得财产信息的;6.法院工作人员或者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,以举报手段骗取奖励的;7.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者申请执行人的员工;8.举报人举报的财产不能实现的;9.以后举报同一财产的,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;10.按照诚信公序良俗的原则,其他不应支付奖励的情形。
本院郑重承诺严格保密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。
桂林七星区人民法院
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
桂林七星区人民法院来源